無論如何,1月10日我ㄧ定得空下來!
因為, 我得幫"愛遲到的大茶米"收拾殘局
上法庭去,看可不可以少付一些超速的罰金!
前一晚,電視上一直播出大暴風雪即將到來,請大家沒事就呆在家!要上班的請早早上路,才不會遲到!
當然,能減少罰金的事,我ㄧ定"全力以赴"的!
一早在扎完票後,就朝市中心前進!
在大風加上大雪頃天而下時,我就只看的到前一台車的尾巴.大地一片灰茫茫的,真有"前不見古人,後不見來者"的感慨! 在上了高速公路後就發現,車前的兩支雨刷喪失功能!

怎麼刷,就是看不清楚!不是霧茫茫的一片,就是水分"黏"在玻璃上,很難看清楚!!
我將暖氣開到最大,後車窗的除霧器也開到high,更把radio開到我能忍受的高聲位了聽路況! 繃緊神經全副精神的開車!
好不容易,到達97街,路癡的我竟把"政府''的大樓當作是"警察"大樓! 我停好車,也付了兩小時的停車費用!一走進大樓問了詢問中心才發現,我的目的地是兩條街外!(真的暈倒!
)
身在市中心,又下大風雪,我懶的"移"車,只好用走的! 說真的,冷風颳在臉上的感覺很痛!
走進警察中心的大樓,我嚇了一跳!我以為我進了機場的安檢部門!
一切就跟機場沒兩樣!!!我暗藏的相機,一下子就被警察先生發現了!(想照些相片給大家瞧瞧的)他特別交代:不可以用!就連手機也要收好!!我點點頭,裝的很"白痴"的樣子 (我真的不想找麻煩,裝得笨一點,事情會比較容易)
一進交通法庭,哇塞一大堆的人!我原本想天氣不好,人會比較少.看來大家的想法和我ㄧ樣能講價就試試看,能省則省!
我的英文只能講一些,看的就哩哩辣辣!我也沒看懂牌子寫什麼碗糕,就排隊跟櫃台說:我來了!
接下來,就跟一堆人一樣坐下"等被判刑"!
旁邊的印地安老兄,在見過法官後,省了一半的罰款! 我心裡暗想,哪有那麼好康的事!這一趟來對!
等了半個小時,輪到我.
大法官問:有沒有理由我該知道的?
我回:他遲到! 應該去接男青年,去做社區服務的!
大法官:少個40元,你覺得合理嗎?
我笑笑說:能減少罰款,我已經很感激了!
大法官:下回開慢一點!
就這樣,花我1個多小時,我省40元.剛好到China Town (就在附近)買豆腐和貢丸及青菜!
回程時,天氣好一些.我還拿相機出來照City Hall,可惜,少一條筋的我,出門忘了檢查"電池"!
就沒相片啦!對不起下一次,我ㄧ定照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