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週前的週二,傍晚大茶米急著去教會開每週一次的會議。
10點多回來,話說得很吞吐:告知撞到別人的車尾。
看相片也還好,
隔天上下午班,早上他還是跑去打小白球,我跑了好幾個專門修車禍的車廠,找到家價錢公道的。
趕緊請他打電話給對方,看可不可以私了。
(這個月才繳完7年前,他做U轉撞到人後,保費漲了一倍,漲價7年的車險,正要在這個月降低一倍,正開心,希望不要用到保險公司)
結果,對方躲起來了,看來她不願意私下和解。
私下和解也是會將車子給她修到好,
不懂能饒人處,為何不饒人?
家恩的新車,在猶他州也是被親到尾巴,他選擇私下和解,因為對方是無照駕駛更沒有保車險,對方把打工的錢拿出來將家恩的車子修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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