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跟小妹聊了好久,感觸很深,


大概是年紀大了吧?


搬來這裡到5月12日滿15年,可以稱做第二故鄉。


剛剛到這裡,朋友就那幾個,


後來,發生性騷擾事件後,


我拒絕再跟華人有深入的朋友關係,點頭之交就可以。


電腦普及,我也趕上這班列車,跟人家寫起部落格。


(常想,第一百萬看這個格子的朋友,有份獎品要送出,只是不知道怎麼查誰是第一百萬人)


認識住在世界各地的朋友。


我非常感恩這份友誼,


很多朋友沒見過面,待我如親人般。


看到朋友傷心難過,我也跟著掉眼淚(妳們沒看到而已)


朋友需要幫忙,我會盡我所能去幫。


即使,把自己弄的灰頭土臉。


這些天來,我很深刻感受到,我被利用!


雖說教會教導要服務,要愛人如己,要像基督般的品行。


我有在學習,大概不到基督的百之一,很慚愧!


除了,臉書上的摯友外,


這邊也有很多默默在關心我的朋友,謝謝你們!


(Tata 媽咪,最愛感受妳大姐姐般的愛!我可以叫出名字的沒幾個,但是謝謝你!)


你可以利用我,可以要我做很多利你的事,


卻不願意在開心快樂時,分享些許給我。


我要的不多,些許的關心,


我會感激一輩子,隨時回送給你,為你做任何事。


這些日子,讓我看清很多人世間的利害關係。


我告訴自己:朋友也不過是這樣,


還是耶穌和天父永遠愛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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